广州橡胶六厂地块一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1、地块名称:广州橡胶六厂地块一2、占地面积:53475.62m23、地理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北环高速以北,黄丽十六巷东南方向,彩滨北路以西4、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5、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为林地、种植蔬菜和香蕉6、土地规划:R2二类居住用地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8、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林地、种植蔬菜和香蕉等,历史上有广州橡胶六厂在地块上进行生产活动,属于工业用地。根据《白云区金沙洲地区(AB3701、AB3702、AB3703、AB3704、AB3705、AB3706、AB3707、AB3708、AB3709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穗府函157号),调查地块拟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35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第一阶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根据调查情况,地块的历史沿革如下:调查地块在1956年前为山地和农田;1956年至2004年,广州橡胶六厂在地块上生产橡胶平板、橡胶辊、汽车橡胶配件、工程橡胶等四大种类橡胶产品,兼营机械加工和机械维修,2005年至2006年广州橡胶六厂进行设备拆迁、建筑物拆除;2007年至2013年间,调查地块被周边楼盘开发开挖的泥土及建筑垃圾和建设道路开挖、清表的泥土所覆盖;2014年间,地块处于闲置状态;2015年始,调查地块内沿彩滨北路一侧有小部分区域被村民开垦,种植蔬菜和香蕉,其余区域未被利用,被植被覆盖。调查地块东侧相邻地块在1956年前为农田,1956年至2006年为广州橡胶六厂(仓库、办公、绿化、污水处理用途),2007年闲置,2008年至今为彩滨北路和绿地;调查地块南侧相邻地块在1989年前为山地和农田,1989年前至今为广州环城高速;调查地块西侧相邻地块1993年前为山地,1993年至2021年11月为横沙村村民住宅,2021年12月至今为横沙村黄丽街十六巷安置房施工工地;调查地块北侧相邻地块在1956年前为山地,1956年至2006年间为广州橡胶六厂的宿舍、仓库、橡胶护舷生产等用地,2007年至今闲置。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的重点调查区域主要是炼胶车间、密炼车间、混炼车间、胶辊车间、硫化车间、机修车间、木工房、杂件车间、锅炉房、废弃物暂存间、水塘1、水塘2、水塘3、水塘4和斜板沉淀隔油池等,面积约36949.6m2,潜在关注污染物为砷、锌、氟化物、苯、甲苯、二甲苯、氰化物、二硫化碳、秋兰姆、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计算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短链氯化石蜡烃(C10-C13)、多氯联苯、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等;调查地块上的堆土的潜在关注污染物为砷、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等。三、初步调查1、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调查地块内布设的101个土壤监测点位中,超一类用地筛选值点位共19个(F4、F33、F36、F41、F45、S2、S3、S11、S14、S21、S36、S37、S48、S5、S38、S9、S28、S43、S44),超筛选值指标为砷、石油烃(C10-C40)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砷超筛点位13个(F4、F33、F36、F41、F45、S2、S3、S11、S14、S21、S36、S37、S48),超标点位集中在南部和北区区域,超筛深度集中在堆土层,最大超筛倍数为2.58;石油烃(C10-C40)超筛点位7个(S2、S5、S38、S9、S28、S43、S44),超标点位主要集中在生产车间和水塘区域,超筛深度集中在原土层,最大超筛倍数为12.95;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超筛点位2个(S5、S38),超标点位主要集中在密炼车间和水塘区域,超筛深度集中在原土层,最大超筛倍数为172.86;因此,根据初步调查检测结果,需要对调查地块砷、石油烃(C10-C40)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土壤超筛点位开展详细调查。2、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调查地块内布设的1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共6口(TW1、W2、TW2、TW3、W7、W8)超筛,超筛指标为硫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硫化物超筛水井共1个(TW1),超筛倍数为0.95;石油烃(C10-C40)超筛水井共4个(W2、TW2、TW3、W8),最大超筛倍数为4;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超筛水井共1个(W7),超筛倍数为0.4;根据初步调查检测结果,需对调查地块地下水中硫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开展详细调查。四、详细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情况:采样时间在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8日。采用初步调查未超筛点位连线法确定污染区域,对于连片污染区域内按照20m×20m网格布点,孤立点位加密至20m×20m网格,共设置详细调查点位81个,检测指标为砷、石油烃(C10-C40)和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1、砷详细调查阶段送检435个样品,其中有31个样品超过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筛率为7.13%,最大值为934mg/kg,最大超筛倍数15.6倍,超筛总面积约19692.91m2,污染土方量约19692.91m3;石油烃(C10-C40)详细调查阶段送检285个样品,其中有2个样品超过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筛率为0.74%,最大值为5113mg/kg,最大超筛倍数6.2倍,石油烃(C10-C40)超筛总面积约5658.45m2,污染土方量约5658.45m3;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送检87个样品,最大检出值为0.8mgkg,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超筛总面积约409.99m2,污染土方量约109.99m3。砷和石油烃(C10-C40)超筛样品位置位于堆土层,主要是调查地块内堆土有来自周边的保利西海岸楼盘开发过程中外运的挖土,保利西海岸区域历史曾为广丰厂,广丰厂燃煤、重油、生产设备机油润滑油泄漏等生产活动可能对该区域土壤产生砷和石油烃(C10-C40)污染,该区域受污染土壤运入调查地块造成砷和石油烃(C10-C40)含量超筛。石油烃(C10-C40)超筛选样品位置位于原土层,主要原因是广州橡胶六厂生产期间,生产设备上的机油润滑油和仓库贮存的重油、机油润滑油泄漏至土壤,从而造成原土层石油烃(C10-C40)污染。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超筛样品出现在调查地块的原土层,主要原因是广州橡胶六厂在密炼过程会加入合成增塑剂,在密炼过程可能存在泄漏,而清洗产生的污水均会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厂区内的四个水塘处理,水塘均未进行硬底化,故造成土壤污染。2、根据地下水未超筛点位划分地下水超筛区域,超筛区域面积约53475.62m2,在超筛区域内按照80m×80m网格布点,初步调查阶段设置16个地下水监测井,本次详细调查新增1个地下水监测井,检测项目为硫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和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检测结果显示硫化物检测值为0.03mg/L,超标倍数为1.5,不符合标准值;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和石油烃(C10-C40)符合筛选值。地下水超筛原因可能是由于原辅料、产品和固体废物的跑冒滴漏产生的或外来堆土携带的污染物下渗进而污染到地下水,由于地势高低随地下水迁移、扩散,进一步造成地下水污染。五、风险评估结论(一)地块污染风险水平基于第一类用地方式情景下,调查地块土壤中关注污染物砷的致癌风险为2.04E-03大于10-6,风险不可接受;非致癌风险为7.50E+01大于1,风险不可接受。土壤中关注污染物石油烃(C10-C40)非致癌风险为1.34E+01大于1,风险不可接受。土壤中关注污染物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的致癌风险为1.75E-04大于10-6,风险不可接受;非致癌风险为9.64E+00大于1,风险不可接受。因此,调查地块土壤污染存在较大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需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分析,确定修复/风险管控目标值,需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手段。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非致癌风险为1.15E-03小于1,风险可接受;地下水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致癌风险为2.41E-10小于10-6,风险可接受。因此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总体风险可接受,不需进行地下水修复。(二)场地修复/管控目标与修复/管控范围基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结果,砷、石油烃(C10-C40)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的土壤修复/管控目标值分别为60mg/kg、826 mg/kg和42mg/kg。基于分层计算的污染土壤修复/管控范围空间叠加后,土壤砷修复及管控投影面积为9310m2,要修复及管控的土方量为19019.82m3;土壤石油烃(C10-C40)修复及管控投影面积为4300m2,要修复及管控的土方量为5658.34m3;土壤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修复及管控投影面积为410m2,要修复及管控的土方量为41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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