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经开区建筑材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吉首经开区建筑材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吉首经开区建筑材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吉首市腾达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吉首市双塘街道文心路与张社大道交叉口北侧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总
电话:0743-8514358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csgMiWmzLCb1So9TP4Z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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