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灵光水洗厂验收公示
浦江县灵光水洗厂年洗涤500万条绗缝制品项目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浦江县灵光水洗厂年洗涤500万条绗缝制品项目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浦江县灵光水洗厂年洗涤500万条绗缝制品项目地点:浙江省浦江县仙华大道一点红大道378号建设单位:浦江县灵光水洗厂建设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0日(20个工作日)联 系 人:傅总联系电话:13738975050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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