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kyokof 发表于 2024-1-19 12:45:28

佛山市顺德区特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验收公示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长兴超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蓄电池用新材料1 万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特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滘社区华业路13号之六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特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进行PS塑料片材的生产,不属于文件中提及的严格限制类项目;项目不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符合区域布局管控要求;项目生产设备使用电能,生产用水由市政供水,不直接取用江河湖库水量,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生态流量造成影响,符合能源利用要求。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赖方明
联系电话:18102803926
邮箱:33608972@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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