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q 发表于 2024-1-29 10:15:32

宁德人民医院新建独立发热门诊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宁德人民医院新建独立发热门诊项目地块(下文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街道八一五西路北侧,鹤峰北路东侧,地块面积为1022.2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522434°、北纬26.658845°(CGCS2000投影坐标系)。
该地块1954年建为福建省宁德市卫生防疫站,2003年改为蕉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该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开发利用,属于公共设施用地,根据对宁德市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访谈调查,地
块内历史上存放过有机氰化物废物,历史上曾涉及危险废物堆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行动计 划》(国发〔2016〕31 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 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 号)等有关规定,历史上曾涉及危险废物堆放的地块,应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标到相关规划用地环境要求方可开发利用。因此,为规范地块项目开发,确认地块土壤环境是否符合用地规划,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福建新纪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单位在接受业主委托后,依据国家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问、资料收集等方式进行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内未发现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土壤监测点位;地块内三个地下水点位均钻探至15m未见地下水,且上层土壤不存在污染现象,因此可以不进行地下水采样工作。同时对后续开挖后地块内基坑涌水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基坑涌水为IV类水,未受到地块内部和周边污染源影响。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地块可以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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