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国道洞头灵昆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先将228国道洞头灵昆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228国道洞头灵昆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温州瓯江口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灵昆岛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845811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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