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自行监测结果公示
2024年3月,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的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区废气、噪声以及厂外环境敏感点地下水进行了检测。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81号),现将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自行监测结果进行公示:由检测结果可以看出,我公司厂区废气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浓度以及选厂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的相关排放标准;厂外敏感点地下水水质均能够满足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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