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蓝蓝0 发表于 2025-1-12 17:31:46

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污水站沼气发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污水站沼气发电项目建设单位: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2日~2025年2月13日
联系方式:王经理 1593041333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建设单位,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