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枣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枣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改建工程、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建设单位: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验收材料,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835371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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