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豁免管理是否需要运行转移联单
本帖最后由 吾爱环保 于 2025-5-29 09:27 编辑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是否需要运行转移联单需结合具体豁免环节和条件判断。一、不需要运行转移联单的情形全过程豁免:若危险废物在《豁免管理清单》中明确“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则转移过程无需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收集环节豁免:收集单位可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收集并转移至集中贮存点的转移过程可不运行转移联单二、仍需运行转移联单的情形利用环节豁免:若危险废物仅在利用环节豁免,则转移时仍需运行联单。豁免的仅是许可证要求,而非转移程序。例如,利用企业无需危废经营许可证,但转移联单仍需填写。
处置过程豁免:若危险废物填埋或焚烧等处置过程豁免,填埋(或焚烧)处置企业可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需要运行转移联单。
运输环节豁免:若仅豁免运输工具要求(如不按危险货物运输),但未豁免转移管理,则仍需运行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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