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环保 发表于 2025-5-30 09:57:46

丹东港浪头港区口岸查验设施建设及恢复货运功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丹东港浪头港区口岸查验设施建设及恢复货运功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丹东港浪头港区口岸查验设施建设及恢复货运功能项目
建设单位:丹东临港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7640276625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KJwDTgeXqWdDvHCatc-aA?p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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