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qy1995 发表于 2025-10-24 15:16:50

宿迁市宿城区SC-16单元1号街区(龙潭片区)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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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SC-16单元1号街区(龙潭片区)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一、规划名称及概况规划名称:宿迁市宿城区SC-16单元1号街区(龙潭片区)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西民便河,南至庙庄路,西至宿淮铁路,北至太皇河,规划面积约1.617平方公里(2426亩)。产业定位:规划重点发展木材加工、纺织服装、机电装备等产业,同时兼顾一些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无污染、低污染产业。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规划实施单位:宿迁市宿城区陈集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0527-84971011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025-83686095-8025联系邮箱:2495659611@qq.com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区域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评报告书审查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前,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3、规划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六、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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