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2060zzm 发表于 4 天前

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4.5 万吨/年有机胺系列产品项目(8000 吨/年二甘醇胺-吗啉联合生产装置) 竣工环境保护...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4.5万吨/年有机胺系列产品项目(8000吨/年二甘醇胺-吗啉联合生产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4.5万吨/年有机胺系列产品项目(8000吨/年二甘醇胺-吗啉联合生产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锦江路 299 号
建设单位: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2月04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julyjojo@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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