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ng 发表于 2026-1-16 15:49:35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详如附件。


联系人: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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