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宁养殖小区农业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佳宁养殖小区农业生产项目已完工,拟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佳宁养殖小区农业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佳宁养殖小区农业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凌海市金城镇佳宁养殖小区建设情况:佳宁养殖小区农业生产项目位于锦州市凌海市金城原种场第二示范场小庙地。年出栏肉鸡140万只,分6批出栏,每批出栏23万只肉鸡。项目主要建设标准化规模养鸡场鸡舍10栋、办公区、库房、锅炉房及其他附属设施,以及堆粪场、多级沉淀池等环保设施。该项目主体工程等已建设完毕,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完工。调试时间:2026年1月21日-2026年6月30日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凌海市金城镇佳宁养殖小区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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