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新环生物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阶段性)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路口镇田铺村五组建设单位:崇阳县新环生物燃料有限公司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项目属于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中的“其他”,主要从事生物质颗粒生产及销售,年产6万吨生物质颗粒。本次验收工程规模:年产6万吨生物质颗粒同时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和供水、供电和排水等设施。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3月3(20个工作日)联系人:徐华均联系电话:1354529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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