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2775017 发表于 昨天 18:45

乌苏高泉仓润滴管带厂建设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く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乌苏高泉仓润滴管带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乌苏高泉仓润滴管带厂建设项目项目地点:疆胡杨河市124团高泉镇西村建设单位:乌苏高泉仓润滴管带厂建设内容:本项目3座造粒+成型车间,车间内设单冀迷宫式滴灌带 9条生产线,贴片滴灌带3条,水带生产线3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3条及配套设施。年产再生塑料颗粒5000吨、年产滴灌带1000吨。公示时间: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3月7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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