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学222等3口油探井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新37-30井场(学222)、A83S34井场(安397A)油探井项目》、《郝 251、郝253、郝 256、郝 223-6、郝 239 油探井项目(郝 253)》。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
建设内容:施工主要涉及钻前工程(包括井场基础建设以及钻井设备安装等)、钻井工程(钻井、固井等)、井下作业(洗井、射孔、压裂、试油等)、施工完成后临时关井(永久封井)、井队搬迁及废弃物的处理等。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14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黄工
联系申话:15091498972
验收单位联系人:贡工
联系申话:1550297868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x99Ex2zhq4pVy8qCmVx6w?pwd=1z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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