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jqhb2016 发表于 2026-3-17 20:01:23

沧州汇丰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沧州汇丰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5〕141号),我公司被列入2025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内容。
企业名称沧州汇丰化工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田艳宗
企业所在地河北省沧州河间市束城镇西王村南联系人董建纯
联系电话13131796197
项目内容
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许可年排放量限值:氧化物:0.942t/a、二氧化硫:0.314t/a、颗粒物:0.330t/a、VOCs:0t/a。2024年二氧化硫排放量0.00149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0.020219吨,颗粒物排放量0.122504吨,VOCs排放量0吨。污染物排放均不超过总量指标。废气排放方式为有组织连续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且厂区设防渗旱厕;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较为简单,就地泼洒,不外排。
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除尘灰、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直接作为产品外售;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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