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州区豆坝A1-02-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宜宾首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飞创环境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于2026年3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现将宜宾首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叙州区豆坝A1-02-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予以公示。一、项目概况叙州区豆坝A1-02-a地块(以下简称“地块或该地块”)位于宜宾市叙州区豆坝园,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4°28'41.553156",北纬28°38'44.215656",占地面积约24.8亩(共计16532m2),叙州区豆坝A1-02-a地块土地经宜宾首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城公司”)收储,用于建设宜宾市叙州区豆坝安置房建设项目,目前该地块土地归属权为首城公司,根据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叙规条【2025】4号)等文件,规划将该地块原有农林用地(E2)规划为居住用地(R)。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地性质为农林用地(E2),根据《宜宾市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建设用地红线图》(叙(2025)4号),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本次拟将农林用地(E2)变更为居住用地(R),该居住用地(R)主要用于建设宜宾市叙州区豆坝安置房建设项目。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变更后地块土地性质为第一类用地。二、调查结果本地块第一阶段调查,地块用地历史属于农林用地(E2),拟变更为居住用地(R),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中工作内容进行调查,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叙州区豆坝A1-02-a地块属于农林用地,未进行工业活动,未进行工业活动,长期进行农业种植,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无规模化养殖,无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地块历史上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未进行危险废物堆放,未进行固体废物堆放和倾倒,未进行过固体废物填埋等活动,地块周边无大型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无周边污染风险,也无其他污染地块的生产活动,经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土壤环境未存在污染,现场踏勘表明,现场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迹象存在。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128号)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以及上述分析结果,叙州区豆坝A1-02-a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极低,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不开展第二阶段调查。三、结论叙州区豆坝A1-02-a地块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检测结果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要求,本次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叙州区豆坝A1-02-a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极小,不属于污染地块,能够满足后期规划土地开发利用(第一类用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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