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家畜屠宰加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2026.4.20-5.20)。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hxih123@163.com仁寿县天宇食品有限公司 2026 年4月20日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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