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孝感市肖港至张公堤段改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本帖最后由 chenjuanvivi 于 2026-6-5 10:19 编辑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公路》(HJ552-2010)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107国道孝感市肖港至张公堤段改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07国道孝感市肖港至张公堤段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孝感市公路管理局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5日——2026年7月6日(本报告发布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众反馈意见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总,联系电话:1736268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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