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环保 发表于 7 天前

抚顺开发区海龙养殖场45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等相关规定,抚顺开发区海龙养殖场公开如下信息:(一)项目概况建设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拉古乡柳条村建设内容:主要建设鸡舍、办公室、锅炉房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进行肉鸡养殖,饲养规模:每批存栏量7-8万只,每年可出栏6批次,年出栏量45万只。总投资800万元。建设性质:新建(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抚顺开发区海龙养殖场联系人:赵丽华联系方式:15641355910邮箱:15641355910@wo.com(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环评单位:蓝凌(辽宁)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抚顺开发区海龙养殖场2026年6月16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抚顺开发区海龙养殖场45万只肉鸡养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