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家 发表于 7 天前

铭润创新(山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莱州明波石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验收检测公示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铭润创新(山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莱州明波石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验收监测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莱州明波石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地      址∶莱州市金仓街道仓西村南
   建设内容:铭润创新(山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莱州明波石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位于莱州市金仓街道仓西村南,项目占地面积66669.37m2,为新建项目。购置砂石骨料生产线包括圆锥破碎机2台(套), 颚式破碎机1 台(套),立轴破碎机1 台(套),振动筛11(套),喂料机3台(套),洗砂设备4 台(套),压滤机 3 台(套)配套污水沉淀池两个,传输带18 条及配套装卸除尘设施;购置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二条,包括混凝土搅拌站 2 台(套),泵车 3 台(套),搅拌车8台,储罐4个及配套运输装卸除尘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砂石骨料240万吨,商品混凝土40万立方的生产能力。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铭润创新(山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决定对莱州明波石渣综合利用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砂石骨料生产线,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作为二期建设项目后期再进行建设.本次监测只针对一期项目。验收监测时间:2026年8月26日-27日
   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也未受过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反馈邮箱:8975449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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