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93697737 发表于 2022-1-4 11:02:53

兰州市公安局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兰州市公安局锅炉项目验收意见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州市公安局锅炉项目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
建设单位:兰州市公安局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占地面积约为120m2,本次技改主要为锅炉及配套设施的安装,锅炉房依托原有,职工食宿及办公依托公安局食堂、宿舍及办公大楼。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运营期锅炉房主要用于公安局办公楼、家属楼及附属楼等建筑供暖,供暖面积约为5.2万m2。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联系人:王兵龙
联系电话:1339931484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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