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7054129@qq.co 发表于 2022-2-28 19:12:01

长德新区干雾海河东侧污水干线(乙三街—乙四街)工程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德新区干雾海河东侧污水干线(乙三街—乙四街)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德新区干雾海河东侧污水干线(乙三街—乙四街)工程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北部长德新区
建设单位: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污水干管自东向西布置在长德大街上,起点自乙四街,管线终点乙三街。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孔主任
联系电话:1764987734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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