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恒茂文具礼品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东莞市恒茂文具礼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项目内容:东莞市恒茂文具礼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增埗卢屋路193号1号楼301室,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23°2’12.378”,东经113°50’42.817”,该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占地面积为5200m2,建筑面积为60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铅笔盒加工生产,年生产加工塑胶铅笔盒200万个。 (二)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7月委托深圳市林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恒茂文具礼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文号:东环建【2023】11558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然后引至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则项目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烘烤、压模工序:项目烘烤、压模工序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 VOCs(含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项目共设一套“活性炭+活性炭二级装置”。项目拟将烘烤、压模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收集后的引至“活性炭+活性炭二级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烘烤、压模工序废气由排气筒引至所在建筑楼顶高空处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项目未收集部分的10%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扩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厨房油烟:项目厨房系内部职工使用,产生的油烟量不大,油烟污染物浓度不高, 可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经烟道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处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液化石油气是一种较清洁的能源,其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改扩建后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从公示之日起截止到项目审批结束。 3、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简本,公众可前往东莞市恒茂文具礼品有限公司索取阅读。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东莞市恒茂文具礼品有限公司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为: 四、编制单位:东莞市恒茂文具礼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危润根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增埗卢屋路193号1号楼301室 电话:13929403533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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