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设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海城市赫镁矿产品制造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加工项目(部分)竣工、调试公示如下: 海城市赫镁矿产品制造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编制了《海城市赫镁矿产品制造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3月12日取得海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海城市赫镁矿产品制造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海环保函发[2020]34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城市赫镁矿产品制造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牌楼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3657.5㎡,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等。新建一条年产4万吨轻烧粉。 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 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4月;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5月3日至2025年5月15日 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城市赫镁矿产品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4129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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