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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平鄂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液及硫泡沫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5号)的相关规定,湖北中平鄂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阳委托诚源环境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开展脱硫废液及硫泡沫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前期该项目己于2025年6月4日进行了网站一次公示,公示内容为“湖北中平鄂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液及硫泡沫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现将环评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vebcOOBtbm9jROvbtuH8A 提取码:bih8 2、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诚源环境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7-8661033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定,下载链接如下: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中平鄂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164279176 环评单位名称:诚源环境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7-86610338 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3日(10个工作日)。 湖北中平鄂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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