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落实双方安全生产责任,控制并消除各种安环风险,确保甲乙双方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稳定及作业安全,在双方合同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履行各自法定的职责与义务。 2.甲乙双方共同沟通、协调安全环保工作,明确相关负责人并建立可靠的工作联系沟通机制。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明确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安全环保管理责任区域及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2.根据需要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场地、设备、水、电、气等基本条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乙方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有权拒绝考核不合格者、劳保不合格者进入现场,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人员提出更换。 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环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经济考核,直至清退出厂的决定,被清退出厂的人员不得再雇佣于现场。情节严重时甲方可直接取消合作关系。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行索赔。 5.当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现场可利用的任何资源用于救援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是具有与其合同内容相对应合规资质的法人单位。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甲方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甲方安全环保工作要求,服从甲方管理。 3.乙方不得将其所承包的合同任务分包给不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层层转包。劳务派遣、劳务分包、运输服务等单位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不得雇佣不符合法规规定、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不得安排具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4.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指定现场负责人。 5.乙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质;施工工器具符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要求,保持完好,规范使用。 6.乙方人员进场前应完成健康体检,并提供购买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供甲方核验。 7.乙方必须认真组织其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同时接受甲方的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进场。 8.乙方必须为所有进场作业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行业及甲方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基本劳动防护用品不合格者禁止进场。 9.乙方应保持现场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不得派遣与乙方无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进入甲方现场从事任何工作。人员进场后服从甲方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 10.乙方新增或更换人员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报告,进场人员必须报甲方安环部门审查备案,经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 11.如乙方未告知甲方,私自派遣未经审核及培训合格人员进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对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处罚。 12.乙方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与其工作无关的甲方范围内其他生产、生活区域,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13.作业前,必须主动到作业所在地甲方属地部门进行联系,得其允许后再按流程作业。 14.凡各种特殊作业(如动火、动土、用电、有限空间、登高、吊装等),乙方必须事前主动找甲方办理好各种作业票证,严禁无票证作业。一经发现,将按照制度进行考核。 15.乙方涉及危大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16.乙方必须落实安全措施,任何人进入甲方生产区,都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做好防坠落措施,系好安全带,不得向下方抛物;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违规使用明火。 17.乙方应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等对环境及人员的危害,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及健康损害。 18.乙方应遵守交叉作业相关管理规定,与相关方之间如存在交叉作业,需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19.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反馈。 20.乙方单位资质变更,乙方需提前告知,变更完成后第一时间向甲方备案。凡是乙方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资质不合法合规的,严禁在甲方范围内进行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1.乙方发生事故时必须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第一时间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甲方及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迟报、作伪证、擅自破坏事故现场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造成本单位、甲方及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声誉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善后处理及赔偿责任。 23.协议中未尽之处,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执行,并对其行为负责。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停止乙方现场作业等,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中,一旦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或证明材料虚假、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乙方或其所属员工不认真履行本协议,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解除其合同或责令乙方限期清退,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因甲乙双方责任不明确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首先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在责任明确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追偿费用。 五、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合同的补充,是合同的附加文件,与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协议内容如有与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严格遵守。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协议中未涉及的条款,甲乙双方可以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 3.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4.本协议一式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有效期至合同结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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