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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单元GS120103-08地块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康桥单元丽水北路以东,地块中心坐标120.133633°E、30.363399°N,占地面积约26691m2,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朱家坝路,西至丽水北路,北至规划道路。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原为拱墅区康桥街道平安桥村和西杨村,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华鹏汽修厂、无名汽修厂、康利仓储(部分)、现代机械维修(部分),无名汽修厂、康利仓储和现代机械维修部分于2018年前全部拆除,华鹏汽修厂于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拆除,地块内现为空地,部分区域遗留了拆除时的建渣,沿道路边界已建立封闭式围墙。2018年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根据《拱墅区康桥单元详细规划》中的用地功能规划图,本项目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康桥单元GS120103-0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地块内土壤砷和钴,建渣层石油烃(C10-C40)超过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水平,需对本地块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治理。康桥单元GS120103-08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施工于2025年10月27日正式开工,施工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污染土壤的清挖、外运及建渣的清洗处理工作,2026年1月9日完成外运处置污染土壤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作,2026年1月20日完成地块内基坑回填工作,2026年1月21日完成建渣外运资源化利用。 2025年12月~2026年4月,我单位组织人员开展项目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工作,对地块内清挖污染土壤形成的基坑、清洁土、建渣、潜在二次污染区土壤、协同处置熟料产品、施工单位处理废水等进行了采样检测。 本项目实际完成污染土修复2735.1m3。其中污染土开挖量包括2595.83m3理论污染土壤开挖量及139.27m3超挖量,筛分后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共计3331.18t,清洁土经效果评估符合修复目标要求后全部原地回填。建渣经效果评估符合修复目标要求后全部外运消纳处置。根据相关文件审核及现场勘察,康桥单元GS120103-08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实际修复范围、修复技术、修复规模均符合修复方案要求。根据效果评估检测结果,本项目的基坑土壤、清洁土、潜在二次污染区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均低于修复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中的修复目标值,冲洗后建渣浸出液中各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相应评估标准。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的相关要求,在康桥单元GS120103-08地块作为R2二类住宅用地(代码070102)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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