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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我公司被列入2026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内容。 | | | | | | | | | | | | |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颗粒物173.69t/a,二氧化硫排放量98.03t/a,氮氧化物排放量490.915t/a。2025年颗粒物排放量22.43t/a,二氧化硫排放量11.24t/a,氮氧化物排放量129.79t/a。污染物排放均不超过总量指标。 废气排放方式为有组织连续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 | 我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生产废水中生产设备冷却排污水直接用于车辆、地面、容器冲洗、生料立磨喷水、增湿塔喷水、料场喷雾;余热发电设备循环冷却排污水经脱盐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部分用于余热发电系统补水,剩余与生活污水、软水制备浓水共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部分用于余热发电设备补水,剩余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洒水以及矿山抑尘。 垃圾渗滤液、脱水机挤出液、车辆冲洗水、容器、地面冲洗水,经管道送窑头罩或分解炉焚烧处理。 矿山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矿区绿化,不外排。 | | 我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 危险废物包括烟气脱硝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车辆和UPS备用电源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含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油、废漆桶及废油桶,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室废液。 一般固废包括袋式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和废布袋,筛分产生的灰土,气化炉产生的灰渣和废铁,外挂炉产生的灰渣,除氯系统产生的旋风收尘器粗灰、布袋除尘器细灰、废布袋;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 | | 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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