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广州橡胶六厂地块二 2、占地面积:17440.21m2 3、地理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黄丽街东南,彩滨北路以西 4、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5、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为林地、种植蔬菜和香蕉 6、土地规划:G1公园绿地 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8、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林地、种植蔬菜和香蕉等,历史上有广州橡胶六厂在地块上进行生产活动,属于工业用地。根据《白云区金沙洲地区(AB3701、AB3702、AB3703、AB3704、AB3705、AB3706、AB3707、AB3708、AB3709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穗府函[2014]157号):调查地块拟规划为G1公园绿地。根据国家法律及广东省相关文件规范的要求,调查地块用途发生变更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根据调查情况,地块的历史沿革如下: 调查地块在1956年前为山地和农田;1956年至2004年,调查地块为广州橡胶六厂用地,主要是宿舍和橡胶护舷生产用途;2005年至2006年广州橡胶六厂进行设备拆迁、建筑物拆除;2007年至2013年间,调查地块周边的楼盘开发过程中外运的泥土、建筑垃圾和建设道路开挖的泥土堆放至地块内;2014年间,地块处于闲置状态;2015年始,调查地块内沿彩滨北路一侧有小部分区域被村民开垦,种植蔬菜和香蕉,其余区域未被利用,被植被覆盖。 调查地块东侧相邻地块在1956年前为农田,1956年至2006年为广州橡胶六厂(仓库、运动场所等用途),2007年闲置,2008年至今为彩滨北路和绿地;调查地块南侧相邻地块在1956年前为山地、农田,1956年至2006年为广州橡胶六厂(生产、办公、仓库、宿舍等用途),2006年至今为林地;调查地块西侧相邻地块1993年前为山地,1993年-2021年11月为横沙村村民住宅,2021年12月-至今为横沙村黄丽街十六巷安置房施工工地;调查地块北侧相邻地块一直为山地,未开发利用。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的重点调查区域主要是橡胶护舷生产车间,潜在关注污染物为硫化物、苯、甲苯、二甲苯、短链氯化石蜡烃(C10-C13)、二硫化碳、秋兰姆、石油烃(C10-C40)和多环芳烃等污染物;调查地块上的堆土主要来自周边的楼盘开发过程中外运的泥土、建筑垃圾和建设道路开挖的泥土,其中来自保利星海岸星海花园(原广丰轧钢综合厂区)位置所在位置的土壤可能存在已被广丰轧钢综合厂污染的可能,可能会产生砷、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等污染物。 三、初步调查 1、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调查地块内布设的31个土壤监测点位中,超二类用地筛选值点位共8个(F2、F3、F8、F9、F10、S2、S3、S7),超筛选值指标为砷,最大值为440mg/kg,最大超筛倍数为6.33。超筛点位集中在中南部区域,超筛深度集中在堆土层。 2、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调查地块内布设的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共3口(W3、W5、W6)超筛,超筛指标为硫化物和石油烃(C10-C40)。硫化物超筛水井共3个(W3、W5、W6),超筛倍数为0.5;石油烃(C10-C40)超筛水井共1个(W5),最大超筛倍数为2。 四、详细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情况:采样时间在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12月28日。采用初步调查未超筛点位连线法确定连片污染区域,在连片污染区域内按照20m×20m网格布点,共设置详细调查点位8个,检测指标为无机物砷。为了了解地块地层结构、土壤理化性质等地质情况,在地块内布设3个水文地质勘探点。 1、砷详细调查阶段送检76个样品,其中有1个样品超过了筛选值,超筛点位为XS08,超筛率为1.28%,最大值为209mg/kg,最大超筛倍数2.48倍。无机物砷超筛样品集中在堆土层,超筛点位集中在中南部区域,地块内堆土主要来自地块周边的保利西海岸楼盘开发过程中外运的挖土、周边建筑清拆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地块北部山体等,保利西海岸区域历史曾为广丰厂,广丰厂燃煤等生产活动可能对该区域土壤产生砷污染,该区域受污染土壤运入调查地块造成砷含量超筛。 2、根据地下水未超筛点位划分地下水超筛区域,超筛区域面积约12345m2,在超筛区域内按照80m×80m网格布点,初步调查阶段的地下水井满足详调布点要求,本次详细调查不新增地下水监测井,不对超筛选值污染物进行监测。地下水超筛原因可能是由于原辅料、产品和固废的跑冒滴漏产生的或外来堆土携带的污染物下渗进而污染到地下水,由于地势高低和地下水流动性造成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进一步造成地下水污染。 五、风险评估结论 (一)地块污染风险水平 基于第二类用地方式情景下,调查地块土壤关注污染物中砷的人体健康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砷的致癌风险风险水平为2.95E-04(大于10-6),非致癌危害商为4.8(大于1)。因此,调查地块土壤污染存在较大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需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分析,确定修复/风险管控目标值,需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手段。 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致癌风险缺乏参数无法计算,非致癌风险为7.72E-04小于1,非致癌风险可接受,总体风险可接受,不需进行地下水修复及管控。 (二)场地修复/管控目标与修复/管控范围 基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结果,建议的无机物砷土壤修复/管控目标值为60mg/kg。基于分层计算的污染土壤修复/管控范围空间叠加后,地块污染土壤修复/管控总投影面积为5350m2,总方量为11966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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