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中玺混凝土有限公司 年产混凝土80万立方、水泥稳定碎石50万立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4月26日,玉田县中玺混凝土有限公司根据《玉田县中玺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混凝土80万立方、水泥稳定碎石50万立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玉田镇周庄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51′32.884″,东经117°47′15.992″。距离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侧600.28m的琵琶营村。 2.性质:新建 3.产品:年产混凝土80万立方、水泥稳定碎石50万立方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原料库、搅拌楼、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等建筑,并购置搅拌机、配料仓、原料仓等设备及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年产混凝土80万立方、水泥稳定碎石50万立方。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玉田县中玺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唐山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编制《玉田县中玺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混凝土80万立方、水泥稳定碎石50万立方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6月20日取得玉田县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的批复(玉审环表【2022】30号)。 2023年3月2日玉田县中玺混凝土有限公司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130229MA7FMPHP4L001Q。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3%。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报告表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环保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为本项目验收报告的检查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建设内容相比变动情况如下: 1、生产设备变动 环评设计所需罐车20台,企业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变为10台。 参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要求,上述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可以纳入环境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源自原厂区玉田县中玺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自备水源,可以满足用水需要。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车辆冲洗用水、混凝土泵车清洗用水、罐车清洗用水和生产添加用水。本项目生活用水为员工盥洗用水及食堂用水。车辆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循环使用;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罐车泵车清洗废水收集后进入砂石分离器进行分离,分离出的砂石回用于生产,分离的废水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1#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废气、2#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废气、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废气、食堂油烟。 废气处理方式如下:1#混凝土生产线骨料上料、骨料落料至皮带输送机废气经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M1)处理+排气筒(P1)排放。1#混凝土生产线筒仓呼吸孔废气、筒仓螺旋输送机与计量仓交汇废气、骨料中间仓转运过程废气、搅拌机入料废气经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M2)处理+排气筒(P2)排放。2#混凝土生产线骨料上料、骨料落料至皮带输送机废气经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M3)处理+排气筒(P3)排放。2#混凝土生产线筒仓呼吸孔废气、筒仓螺旋输送机与计量仓交汇废气、骨料中间仓转运过程废气、搅拌机入料废气经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M4)处理+排气筒(P4)排放。上述4根排气筒高度均不低于15m,且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3m以上。 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骨料铲车投入骨料配料斗过程产生的废气及骨料配料斗与皮带输送机衔接落料点过程会产生废气经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M5)处理+排气筒(P5)排放。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筒仓呼吸孔废气、筒仓螺旋输送机、计量仓交汇废气及搅拌机入料过程废气经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M6)处理+排气筒(P6)排放。上述2根排气筒高度均不低于15m,且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3m以上。 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至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共设置1台油烟净化器,总处理能力为2000m³/h,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约为60%。 (三)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脉冲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及废布袋、洗车废水沉淀过程产生底泥、砂石分离器分离出的砂石、隔油池废油渣,除尘灰袋装收集回用生产;废布袋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沉淀池的底泥集中收集后经压滤装置处理后填坑铺路;砂石分离器产生的砂石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隔油池废油渣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润滑油用耐腐蚀容器加盖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桶收集暂存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4、其他 危废间地面及墙角进行防渗,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并敷设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渗透系数K≤1×10-10cm/s,能够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厂区内已做到“非硬即绿”。 5、应急预案 企业已于2023年4月23日完成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备案编号:130229-2023-007-L。 6、排污许可 2023年03月02日玉田县中玺混凝土有限公司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证书编号为91130229MA7FMPHP4L001Q。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3年4月3-7日,唐山赫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玉田县中玺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赫力环检字(2023)验第255号)。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检测结果如下: 1、有组织废气 监测期间: ①1#混凝土生产线上料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4mg/m3,最低去除效率为96.8%;②1#混凝土生产线搅拌楼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6mg/m3,最低去除效率为97.1%;③2#混凝土生产线上料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1mg/m3;④2#混凝土生产线搅拌楼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mg/m3,最低去除效率为96.2%;⑤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上料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最低去除效率为97.2%;⑤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搅拌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⑥油烟净化器排放口油烟浓度最大为1.23mg/m3,最低去除效率为60.9%。 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颗粒物10mg/m3),同时满足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唐山市水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破碎、筛分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的要求。 油烟浓度满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的要求。 2、无组织废气 监测期间: 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487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0.5mg/m3(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1h浓度值的差值)的要求,同时满足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唐山市水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经检测,该企业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噪声值范围47~5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脉冲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及废布袋、洗车废水沉淀过程产生底泥、砂石分离器分离出的砂石、隔油池废油渣、生产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和职工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定期由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5、根据检测结果计算,SO2:0t/a、NOx:0t/a、NH3-N:0t/a、颗粒物:0.495t/a。满足环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噪声、固废均采取了有效可行的治理措施,外排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营运期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玉田县中玺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混凝土80万立方、水泥稳定碎石50万立方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的有关要求。无废水外排,废气、噪声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厂房封闭措施、提高废气的收集效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各种固体废物及时收集,分类存放,不得混堆,定期清运,严格统一管理。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玉田县中玺混凝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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