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受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21年6月6日,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受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根据《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受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报告编号:SGT-HJY21050615)》,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组织召开了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验收小组由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煜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开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绿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市二轻系统环境监测站(施工期环境检测单位)、广州德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效果评估单位)、广东斯戈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并特邀2名专家组成。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粤环函〔2017〕1945号,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一、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受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新厝村环市路西侧。 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新厝村、佳安村、南安村之间共694.75 亩 (463166m2)农田土壤为调查对象,本项目确定其中340.4亩 (226944.68㎡)作为治理对象,选择地块中间坐标中心坐标经纬度(E 116°19′31.01",N 23°19'30.71")。 三、征收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应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5672489671 通讯地址: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新厝村环市路西侧 验收报告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mfkeeddVSvCSsLFY9qO1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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