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黑山杨屯(49.5MW)风电场工程
(2C13、2D18、2D23、2D28、2D30、2D32、2D33号7台风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7月7日,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黑山分公司组织召开了国电黑山杨屯(49.5MW)风电场工程(2C13、2D18、2D23、2D28、2D30、2D32、2D33号7台风机)竣工环保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验收调查单位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及三位专家。
验收组对本次验收的主体工程内容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核实,听取了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观看了项目现场影像图片,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国电黑山杨屯(49.5MW)风电场工程(2C13、2D18、2D23、2D28、2D30、2D32、2D33号7台风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黑山分公司国电黑山杨屯(49.5MW)风电场工程位于辽宁省黑山县西北部杨屯镇北,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9.5MW,选用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并配套建设33座箱式变电站,整个风电场通过35kV架空集电线路接入黑山芳山风电场的66kV升压站。
项目投资约为512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0.26%。
2009年6月,原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国电黑山杨屯(49.5MW)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2009年7月1日,原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以辽环审表【2009】35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
2009年7月,本项目开工建设,2009年12月建设完成;
2011年6月,原营口瑞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国电黑山杨屯(49.5MW)风电场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2019年9月20日,建设单位完成了国电黑山杨屯(49.5MW)风电场工程(不包含2C13、2D18、2D23、2D28、2D30、2D32、2D33号7台风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5年5月,建设单位开展了2C13、2D18、2D23、2D28、2D30、2D32、2D33号7台风机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二、工程变动情况本次验收的风机(2C13、2D18、2D23、2D28、2D30、2D32、2D33号7台)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对照环保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的环评审批要求,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设计阶段、施工期以及试运行期均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措施在工程建设中和试运营期间基本已得到落实。
四、环境影响调查4.1水环境影响调查本项目依托一期黑山芳山风电场,不新增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4.2 废气影响调查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4.3光影及声环境4.3.1光影影响调查
由于风机的叶片的长度和轮毂高度发生变动,根据环评报告中的光影计算方法重新计算了本次验收的北侧有敏感点的风机(2C13、2D23、2D28)的光影影响范围。结合现场踏勘,确定本次验收的风机光影影响范围内无敏感点。
4.3.2声环境影响调查
对本次验收的2C13、2D18、2D23、2D28、2D30、2D32、2D33号7台风机周围500m噪声防护距离内的建筑物进行了排查。结合遥感影像及现场踏勘,确定2C13北侧470-500米处存在居民住宅;2D18西南464米有1处看护房;2D23东北340米有1处新建大棚看护房,东北440米、东南478米存在居民住宅;2D28东北424-500米存在居民住宅;2D30西南450-500米存在居民住宅;2D32西南475-500米存在居民住宅;2D33东南443-500米存在居民住宅。
2024年12月4-5日,辽宁创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防护距离500m内的距离风机最近的居民住宅进行了噪声监测,2C13、2D23、2D28、2D30、2D32、2D33号6台风机周围500m噪声防护距离内的敏感点噪声测量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4.4 固体废物影响调查本项目依托一期黑山芳山风电场,不新增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4.5 生态环境影响调查本项目场内道路临时施工扩宽部分均已恢复至3.5m宽,风机基座、箱变及道路周边均已进行生态恢复,播撒了苜蓿、沙打旺等草种。2C13、2D18、2D23、2D28、2D30、2D32、2D33号7台风机平台植被恢复效果较好。
五、环境管理状况调查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环境管理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要求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加强环保意识,委托了原营口瑞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管理专职人员对施工活动进行了全过程监督,认真落实了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同时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由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黑山分公司设置专人负责,制定了明确的规章制度,并对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发现环保问题及时解决。
六、结论国电黑山杨屯(49.5MW)风电场工程(2C13、2D18、2D23、2D28、2D30、2D32、2D33号7台风机)建设内容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意见中的各项措施要求。本工程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1、加强运行期声环境敏感点监测;如出现超标情况,应及时停机或采取功能置换、搬迁措施,确保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2、重点关注光影影响范围临近敏感点居民受影响情况,必要时采取部分时段停机措施,确保不发生光影扰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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