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2年1月1日,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条例》结合地方生态环境需求,提出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跟踪监测计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等相关要求,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同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的意见》提出,督促产业园区落实跟踪监测要求,每年定期发布园区监测数据报告,供入园建设项目环评直接引用。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产业园区跟踪监测的技术规范,地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监测点位布设及监测频次不合理,监测报告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产业园区跟踪监测计划,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指南》,历经调研座谈、文本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于近日正式印发。
二、决策依据 2022年1月1日,山东省出台《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提出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跟踪监测计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等相关要求,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2022年7月11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的意见》(鲁环字〔2022〕100号),督促产业园区落实跟踪监测要求,每年定期发布园区监测数据报告,供入园建设项目环评直接引用。
三、主要内容 本《指南》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跟踪监测计划主要内容、监测管理共6章。此外,还编制了资料性附录。 《指南》明确了适用的产业园区类别、跟踪监测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针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近岸海域、声环境、生态环境7个环境要素,从现状调查、确定基本因子和特征因子、布设监测点位、确定监测频次及采样时间等方面规定了各要素跟踪监测计划编制的主要要求。 对园区主管部门的跟踪监测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跟踪监测数据的使用要求及《指南》发布后修订跟踪监测计划的建议。
四、特色亮点 (一)填补了国内空白。目前,全国产业园区跟踪监测工作启动时间不长,监测报告内容如何编制尚未统一要求,缺少规范性指导文件。全国尚无园区跟踪监测计划技术指南发布。我省研究编制的《指南》有效填补了国内空白,对全国园区跟踪监测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目前《指南》初稿已经得到部评估中心的高度认可。 (二)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在现有国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各要素评价导则的基础上,对产业园区跟踪监测要求进行细化,明确了园区应布设的点位数量、监测频次,园区管理部门及环评单位在编制跟踪监测计划时有据可依。 (三)便于掌握园区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指南》要求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历史监测数据应具有可比性,应体现园区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对于数据异常的,在科学研判分析的基础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有利于推进园区及企业间的数据共享。园区开展跟踪监测后,编制的年度监测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共享监测数据。在让更多企业享受环评“放管服”红利的同时,进一步为企业节省监测费用,缩短环评报告编制时间,有效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做到数据早监测、环评早提交、项目早落地,实现环评办理总体时限再缩短,项目实质建设再加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