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对象和主体 验收对象: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填写登记表的项目不需要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验收主体:建设单位是自主验收的责任主体,对验收内容负责。 验收方式:建设单位可自行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 报告形式:污染类项目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生态类项目编制验收调查报告。 验收报告内容: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验收流程
三、验收时限要求
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 个月。
竣工调试公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验收报告公示时限:验收报告在编制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应当对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填报时限: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网址https://cepc.lem.org.cn)填报相关信息。
四、风险提示
注意在验收过程中是否出现不得验收通过的九类情形 应避免过分依赖第三方“包办服务”,建设单位是责任主体,对验收中产生的环境违法问题,将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相关的参考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https://www.mee.gov.cn/ywgz/fgbz/xzfg/201906/t20190628_707970.shtml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8/content_5277709.htm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https://www.mee.gov.cn/gkml/hbb/bgth/201709/W020171010386843869317.pdf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 https://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hbysjsgf/200712/t20071210_114074.shtml
相关行业验收规范https://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hbysjs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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