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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乳山市海湾新城外事职业大学片区地块一(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占地面积:335599m2 地理位置:乳山市银滩旅游度假区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1°36′8.59″,北纬36°50′48.09″ 土地使用权人:乳山市自然资源局 土地流转情况:调查地块原土地权属单位为乳山县对虾养殖厂,土地性质为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用途为对虾养殖,2008年经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征收后开始修建回填道路,2012年开始对本地块进行回填,2015年回填完成,回填土主要来源于大孤山镇河南村村南的荒山。 地块利用情况:调查地块2008年之前为虾池,2008年-2012年为闲置虾池,2012年-2015年对虾池进行回填,2015年在地块内东北侧新建生活板房,为地块外东侧新建乳山科技规划展示中心施工生活区,2020年生活板房拆除,在地块内南侧堆放了牡蛎壳为威海温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土壤调理剂使用的原料,2024年对地块北侧进行了场地平整,10月清理地块南侧的牡蛎壳,至今地块闲置,南侧有少量未完全清理的牡蛎壳。 未来规划:现拟出让给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土地性质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高等教育用地。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等要求,该地块用途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初步调查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20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设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77个土壤样品,通过调查,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所检项目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4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5个地下水样品,调查地块内地下水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受海水影响较大,其余点位所检项目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要求;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1个海水采样点位,地块外设2个海水检测点,共采集3个海水样品,所检项目结果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表1中第二类标准要求;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1个底泥采样点位,所检结果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第二类标准要求合格。
三、初步调查结论 综合以上总结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乳山市海湾新城外事职业大学片区地块一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教育用地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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