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nnirvana 于 2025-4-28 09:20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抟聚新材沥青仓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北抟聚新材沥青仓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抟聚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环园路以南1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购置6个沥青存储罐和建设1条SBS改性沥青生产线,可实现年储存转运5万吨基质沥青和年加工5万吨改性沥青。项目于2023年11月由诚源环境技术(武汉)有限公司编制环评,2024年1月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以《关于湖北抟聚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抟聚新材沥青仓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洪环审文[2024]2号文对该项目予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4年4月开始施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建设沥青生产线、沥青存储罐及其附属配套设施。2025年4月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 联 系 人:韩总 联系电话:18164279176 验收日期: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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