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yhb653100 于 2025-6-2 21:33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叶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叶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叶城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性质为扩建项目,位于叶城县金果镇和谐(9)村1组,叶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内,现有叶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东侧,不需新征用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77°24′ 22.806”,北纬37°54′10.274”。本扩建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 扩建内容为:进水粗格栅及进水巴氏计量槽、初沉池、隔油池、A²/0池、二沉池及污泥回流泵站、高效沉淀池、加药间、纤维转盘滤池、污泥脱水机房、除臭间、事故调节池、机修间和出水在线仪表间、紫外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槽、锅炉房等。本次扩建污水处理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 另含对现状污水厂提升,扩建后全厂规模3万立方米/日。本项目总投资9895.6万元,其中环保投180万元,占总投资的1.82%。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1779960657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