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新民社区长者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地块名称:东莞市长安镇新民社区长者服务中心项目地块; 地块面积:2365m2; 地块位置: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新民社区,总占地面积为2365m2。地块东至堤围路,南至茅洲河工业文明展示馆,西至河道及新民环保园A区,北至东莞市富邦塑胶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785638°,北纬22.758768°; 地块原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地块未来规划: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具体为长者服务中心;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长安镇新民社区居民委员会;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东环〔2022〕164号)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地块纳入联动监管范围内。因此土地使用权人须在土地收储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1)2002年之前,地块内为闲置荒地;2)2003~2017年:2003年项目地块内企业(东莞市长安俊升五金制品电镀厂、东莞市长安擎佳电镀厂、东莞市长安业兴电镀厂)的宿舍、办公室以及成品仓库建设完成,于2004年启动使用,2004年~2017年主要用途为配电房、食堂、宿舍、办公室及成品仓库;3)2018年至今:2018年地块内办公室及仓库拆除后平整建设为停车场,其他区域至今无变化。目前地块为空置宿舍楼、配电房及停车场。 根据历史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情况,对地块进行潜在污染分析。经分析,地块内涉及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地块周边主要存在的污染源有长安俊升五金制品电镀厂、东莞市长安擎佳电镀厂、东莞市长安业兴电镀厂、恩典电镀厂、凯利源电镀厂、永冠电镀厂、精艺电镀厂、致达电镀厂、东莞市协邦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富邦塑胶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识别各个企业特征污染物为: ①东莞市长安俊升五金制品电镀厂:石油烃(C10~C40)、铜、镍、锡、钴、锌、铬、六价铬、氰化物、苯胺、甲醛、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②东莞市长安擎佳电镀厂:石油烃(C10~C40)、铜、镍、锡、钴、锌、铬、六价铬、氰化物、苯胺、甲醛、硫化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氟化物; ③东莞市长安业兴电镀厂:石油烃(C10~C40)、铜、镍、锡、钴、锌、铬、六价铬、铅、氰化物、苯系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④东莞市长安恩典电镀厂:石油烃(C10~C40)、铜、镍、锡、钴、锌、铬、六价铬、氰化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氟化物; ⑤东莞市长安凯利源五金塑胶电镀厂:石油烃(C10~C40)、铜、镍、锡、钴、锌、铬、六价铬、氰化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氟化物; ⑥东莞市长安永冠电镀厂:石油烃(C10~C40)、镍、锡、钴、锌、铬、六价铬、氰化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⑦东莞市长安精艺电镀厂:石油烃(C10~C40)、铜、镍、锡、钴、锌、铬、六价铬、钴、氰化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氟化物; ⑧东莞市长安致达五金首饰电镀厂:石油烃(C10~C40)、铅、铜、汞、镉、镍、锡、钴、锌、铬、六价铬、氰化物、苯系物、氟化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⑨东莞市协邦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⑩东莞市富邦塑胶模具科技有限公司: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综上,该项目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为苯系物(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石油烃(C10~C40)、铜、镍、锡、钴、锌、铬、六价铬、铅、氰化物、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苯胺、甲醛、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氟化物。
三、初步调查结果 (1)土壤 初步调查共计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位,初步调查土壤采样日期为2025年1月15~16日,土壤样品分析日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8日,共计采集了20个土壤样品(不含现场平行样)。 本次土壤样品检测检出了水分、pH、11项重金属及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锌、铬、锡、钴、氟化物)、甲醛、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除土壤镍和氟化物外,其他指标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出的第一类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土壤镍超筛点位为S1,土壤氟化物超筛点位为S2、S3,土壤镍初调揭露超筛深度为1.7~2.0m,超出筛选值2.83倍;土壤氟化物初调揭露超筛深度为0~2.0m,最大超出筛选值2.07倍。 (2)地下水 初步调查共计布设4个水井采样点位,初步调查地下水采样日期为2月14日,地下水样品分析日期为2025年2年14日~2025年2月19日,共计采集了4个地下水样品(不含现场平行样)。 经过初步采样和分析结果可知,地块内所有地下水样品中pH值在7.0至7.1之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指标要求;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浑浊度和氟化物均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浊度最大占标率为2570%,氟化物最大占标率为435%。 地下水样品中除浑浊度和氟化物指标外,其他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指标或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相关毒理学参数进行计算所得出的地下水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但考虑到浑浊度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且在东莞市地下水环境浑浊度超限值情况较常见(具体超标情况见《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印发)》),另外本地块地下水不被开采利用,因此浑浊度超标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综上,经初步调查的样品采集与结果分析,判断本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具体为长者服务中心的要求,需进行下一步地块环境详细调查。
四、详细调查工作方案 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19日和2025年7月28日分两次进行土壤钻探采样工作。利用初调点位无污染连线法分别划定污染区域,在污染区域内每400m2(20m×20m)不少于1个详细调查点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孤立点位S1周边按照100m2(10m×10m)不少于1个详细调查点位进行布设。地块内布设土壤监测点位共15个点位,采集土壤样品75组(包含9个现场平行样),分别为:75 组 pH土壤样品;39组镍土壤样品;41组氟化物土壤样品(不含现场平行样)。 地下水井按照每6400m2(80 m×80 m)布设不少于1个地下水监测井,本次详细调查利用初步调查工作中的检测数据,初步调查阶段共采集了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 五、详细调查结果 通过对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采样与分析,主要调查结论如下: (一)土壤 详细调查土壤采样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主要偏碱性,有1个点位存在氟化物超标情况,共1组样品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镍样品均未超过筛选值。 综合初步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累计布设19个土壤点位,共采集100组样品。土壤中超筛指标为镍、氟化物主要结论如下: (1)监测镍的64组样品中,1 组样品超过筛选值,超筛样品占比1.56%, 经矢量图测量,超筛面积约为148.48m2; (2)监测氟化物的66组样品中,4组样品超过筛选值,超筛样品占比6.1%, 经矢量图测量,超筛面积约为532.3m2; (3)地块内共存在4个土壤超标点位,土壤总超标面积约为516.82m2。 (二)地下水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建设了4口地下水监测井,采用初步调查数据对地下水进行分析。 经过初步采样和分析结果可知,地块内所有地下水样品中pH值在7.0至7.1之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指标要求;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浑浊度和氟化物均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限值,浊度最大占标率为2570%,氟化物最大占标率为435%。 根据地下水详细调查结果,4口地下水井仅有W2氟化物超筛,地下水超筛范围为1563.19m2,本项目地块属于地下水超筛污染地块。 根据对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进行的样品采集与检测结果分析,判断本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具体为长者服务中心的要求,需进行下一步地块环境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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