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与建议调查结论地块概况 廊坊开发区汇源道南侧、创业路东侧、化辛路西侧2号地块位于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营村,调查面积为31902.70m2。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16.77579°,纬度39.57102°。调查地块四至:东至化营村集体用地、南至化营村集体用地、西至创业路、北至汇源道。调查地块历史为集体建设用地用地。调查地块现状为集体建设用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在调查地块中心区域有部分村民种植的小麦和玉米,地块西北角建筑为原供水塔和值班房,其余区域为杂草。调查地块规划性质为住宅用地(即GB36600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 经过污染识别,本项目土壤测定因子为:氟化物、铜、锰、镍、六价铬(六价)、苯、甲苯、二甲苯、铅、锌、乙苯、苯乙烯、异丙苯、正丙苯、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汞、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测定因子为: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汞、砷、氨氮、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乙苯、苯乙烯、铜、锌、总磷、异丙苯、正丙苯、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氯化物、氟化物、六价铬(六价)。 现场采样及检测本次调查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和4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21份(含现场平行样2份)、地下水样品5份(含现场平行样1份),本次调查由唐山铭晁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土壤样品的采集与分析测试工作、河北众智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地下水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异丙苯、正丙苯、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石油烃(C10-C40)、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样品的采集与分析测试工作,由廊坊清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地下水样品进行了除4项VOCs外其余31项的采集与分析测试工作。检测由廊坊清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地下水其于样品的采集与分析测试工作。本次调查土壤样品的分析检测项目为45项基本项、pH值、氟化物、锰、锌、异丙苯、正丙苯、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的分析检测项目为35项常规项、二甲苯、苯乙烯、石油烃(C10-C40)、乙苯、异丙苯、正丙苯、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 调查结论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样品检出污染物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钠因地质原因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余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初步判定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未受到污染,调查地块检测指标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再进行详细调查工作,可以安全利用,调查地块符合住宅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初步判定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再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建议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和地块开始开发利用期间,业主单位应做好管控措施,切实履行实施污染防治和保护环境的职责,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避免对地块造成新的污染,并应及时进行跟踪观测。在地块开挖取土过程中,需要观察是否有在调查阶段中没有发现的污染,如果发现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并通报环保部门。 不确定分析本报告是基于对收集到的场地资料和实际情况的调查,以科学理论为依据,运用专业判断进行的逻辑推论和结果分析。同时充分考虑了调查时限、地块条件等多重限制因素。 调查结论存在以下不确定性:本报告给出的结论是基于调查地块现状条件和现行评估依据得出的,如果评估后由于人为及自然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地块状况有改变,可能会改变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分布等,进而对本报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