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莆环保{2020}114 号)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 年 5 月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福州高新区冶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中粮华港(联东 U 谷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中粮华港(联东 U 谷北侧)地块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工业园区,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 119.066176°、北纬 25.321177°,占地面积 33100.37m 2 (约 49.65 亩)。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技术要求,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钻孔采样和实验室分析测试等方法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质量进行调查,编制了符合上述导则要求的《中粮华港(联东 U 谷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中粮华港(联东 U 谷北侧)地块内土壤未发现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的采样点位,地下水未发现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的采样点位。综上,中粮华港(联东 U 谷北侧)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峤江居委会东峤300号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州高新区冶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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