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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之规定,现将伽师县嘉腾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屠宰加工厂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阿扎克乡麦依村 建设单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环保设施内容: 1.焚烧炉废气经过二次燃烧后通过“旋风除尘+水喷淋 ”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2.抛丸除锈废气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滤筒除尘系统 ”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3.固化废气和印刷废气经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7月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正文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4日-2025年11月4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即日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阿所长 联系方式:15709084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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