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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概况 1、地块基本情况: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河东地块位于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工业功能区秀水大道(原元丰大道一号),本地块总用地面积为95931m2;四至范围为北至秀水大道,南至厂内道路隔路为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南侧地块,西至诸家浜隔诸家浜为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河西地块,东至苏嘉路。 2、地块历史沿革:本地块2003年之前为农用地,土地所有权为农民集体所有(宇四浜村),2003年经王江泾镇人民政府收归国有后土地使用权流转至嘉兴市元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及浙江元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原同属于嘉兴市元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企业,企业成立于2002年,本地块内厂房于2003年左右开始建设,于2005年左右由嘉兴市元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其中44261m2土地使用权人为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一期用地),于2005年7月4日取得土地使用权,51670m2土地使用权人为浙江元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三期用地),于2013年7月10日取得土地使用权。2024年1月本地块进行地块收储,现地块使用权人为嘉兴市闻川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内生产于2024年1月停产,2024年3月设备拆除清理完毕,2025年3月场地拆除完成。 3、地块规划情况:根据《关于同意嘉兴市北片分区2-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嘉自然资规发〔2024〕47号),本地块后期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属于第二类用地/非敏感用地。 二、风险评估结论 本次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在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评估工作基础上,分析地块内土壤理化特征和水文地质特征,确认地块未来用地方式和活动人群,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分析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关注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并进一步根据用地方式、暴露情景和可接受风险水平,确定关注污染物的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模拟计算建议修复的污染土壤范围及污染方量。归纳结论如下: 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河东地块后续规划属第二类用地/非敏感用地,地块内的敏感人群为成人。土壤关注污染物为砷、锑,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为汞、砷、铅、锰、镍、锑、挥发酚、氟化物、亚硝酸盐、石油烃(C10-C40)。 土壤关注污染物砷、锑暴露途径有活动时口腔意外摄入表层污染土壤、活动时皮肤意外接触到表层污染土壤、呼吸吸入土壤颗粒物共3种土壤污染物暴露途径。地下水关注污染物砷、铅、锰、镍、锑、氟化物、亚硝酸盐无挥发性,仅考虑皮肤接触地下水暴露途径;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汞、挥发酚、石油烃(C10-C40)具有挥发性,考虑皮肤接触地下水、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共3种地下水污染物暴露途径。土壤中砷和锑的最大致癌风险超过1.0E-06,砷和锑的最大非致癌危害商大于1,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要修复。地下水中的砷和锑的致癌风险小于1.0E-06,汞、砷、铅、锰、镍、锑、挥发酚、氟化物、亚硝酸盐、石油烃(C10-C40)的非致癌危害商均小于1,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根据风险控制值计算结果,结合国家与地方土壤筛选值和管制值的综合分析,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河东地块内土壤目标污染物为砷和锑,修复目标值分别为60mg/kg、180mg/kg。根据风险评估确定的修复目标值和修复范围划定原则,本地块叠加后的土壤修复面积为3498m2,修复土方量为4336.5m3,最大修复深度为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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