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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概况 本次调查对象为云和县南铂湾出让地块,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119.5830556°,N28.0916667°(119°34'59", 28°5'30"),四至范围:东至大坪路;南至G25长深高速保护范围线;西至云和县文元育英中学;北至祥云东街,占地面积88633.1平方米,拟规划为居住用地(07)。调查范围为地块周边1km范围,调查面积约为800000㎡。拟规划为居住用地(07)。 2、资料收集分析 本次调查收集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和龙泉市等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批复》、《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表(2015年版)》等政府和权威机构资料;此外收集了《云和县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浙江恒辉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016.10)、《云和县城南污水管网优化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2023.12)、本地块的区域环境概况、地块的现状和历史情况、环境污染历史情况以及相邻地块企业等信息。 资料表明:本次调查地块历史用地类型较多,包括农用地、林地、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绿地和其他用地,规划用地类型为居住用地(07),为敏感用地。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北侧1.9km为浮云溪,地表水编号为瓯江35(G0301101503043),水功能区为浮云溪云和农业用水区2,现状水质Ⅲ类,地块东南角河道为该段水功能区支流。场地东南角存在地表水,现状为天然溪沟,横穿地块红线,溪流宽1.5-2.5m,切割深约0.5-1.5m,勘察期间水深约0.2-0.5m,水流自西南向东北,水流流速较缓,水位受降雨天气影响较大,水流冲刷深度约0.5m,河床见中风化砂砾岩出露。调查地块内自上而下地层分述如下: ①0层素填土(Qml):杂色,干-稍湿,松散-稍密,主要由砂卵砾石、黏性土组成,部分区域为开挖产生的含碎、块石黏土和全风化岩弃方。该层场地西侧正在堆填作业,南侧为露营基地填方平整时堆填。该层未全场分布,层厚1.0~15.0m。 ①1层耕植土(Qpd):灰褐色,稍湿,松散,以黏性土为主,含植物根系及腐殖质。土壤分类为壤土。该层在西侧原农田区域分布,层厚0.5~1.0m。 ⑨层含砾黏性土(Q4el-dl):灰黄色,稍湿,可塑,以粉质黏土为主,含少量角砾。角砾分布不均,呈强、中风化状,粒径2-10mm,含量约5%。该层系残坡积成因,场地内大部分区域均有分布,层厚0.5~1.5m。 ⑩1层全风化砂岩、砂砾岩(K1c):灰紫红色,稍湿,稍密-中密。原岩风化完全,结构可辨,风化呈砂土状为主,局部夹强风化岩块。该层未全场分布,地形较陡地段缺失,层厚0.5~1.5m。 ⑩2层强风化砂岩、砂砾岩(K1c):灰紫红色,砂砾结构,层状构造,局部与粉砂岩互层,岩体风化强烈,节理裂隙极发育,含铁锰质渲染,岩芯呈砂土夹碎石状,暴露空气中易崩解,遇水易软化,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V级。该层全场分布,层厚0.8~3.5m。 ⑩3层中风化砂岩、砂砾岩(K1c):灰紫红色,砂砾结构,层状构造,局部与粉砂岩互层,节理裂隙较发育,胶结程度差,岩质软,锤击声不清脆,易击碎,暴露空气中易崩解,岩体基本质量等级Ⅴ级。该层全场分布。 地块内现状土壤颜色正常、无明显异味。 3、现场踏勘 2025年6-7月,我单位工作人员对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航拍,地块内现状情况相对简单,地块内主要为林地、旱地、露营基地、填方区,现场地块内无垃圾残留,无异味,露营基地管理用房生活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地块东侧230m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一座(设施名称:祥云街终端,编码:331125003007-010-0300-D2)。相邻地块东侧为大坪路、云和白龙山农庄、农田、溪沟;南侧为G25长深高速、大坪村、云甬小区;西侧为文元育英中学、农田、林地;北侧为祥云东街、林地、旱地。经调查,周边居民点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走,生活垃圾进行定点分类,由环卫公司进行处置。通过调查,临近的文元育英中学已通过环保验收,具体环保处置情况如下图,基本对本地块无影响。 4、人员访谈 (1)地块内历史上一直为高速管理用房、露营基地、农田、林地、填方区,没有过工业企业。 (2)地块内无任何正规或非正规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 (3)地块内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 (4)地块内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 (5)地块内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 (6)地块内无工业废气、工业废水产生,无工业废气、工业废水治理设施。 (7)地块内未曾闻到过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 (8)地块内无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活动。 (9)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点、学校、浮云溪支流。 (10)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无水井,不利用地下水。 (11)地块及附近未接到过相关环境污染投诉。 5、结论 通过对前期收集的基础信息、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材料进行辩证分析,调查地块内无明确的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可用于规划用地(居住用地)的开发建设。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终止于第一阶段,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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