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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调查结论地块概况 廊坊市2025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6号地块位于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桐柏村,调查面积为2891m2(4.3365亩)。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16.747652°,纬度39.574668°。调查地块四至: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诺道医药公司、北至春明道。调查地块历史为桐柏村集体农用地。调查地块现状为桐柏村集体农用地,调查地块内有一条未铺装小路(纯土铺筑,无硬化处理),小路两旁种植着国槐。调查地块2006年-至今一直种植国槐。调查地块规划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即GB36600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经过污染识别,最终确定土壤、地下水测定因子为:苯、甲苯、二甲苯、铜、镍、铬(六价)、锰、锌、苯乙烯、氨氮。 现场采样及检测本次调查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和3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0组(含现场平行样1组)、地下水样品4组(含现场平行样1组),本次调查由 具有CMA资质的青岛斯坦德衡立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土壤样品和地下水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采集与分析测试工作、由河北清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地下水除VOCs因子外其余样品的采集与分析测试工作 调查结论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样品检出污染物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钠因地质原因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余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初步判定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未受到污染,调查地块检测指标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再进行详细调查工作,可以安全利用,调查地块符合医疗卫生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初步判定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再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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