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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江门市蓬江区天日喷涂厂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天日喷涂厂搬迁项目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东堤一路唐溪沙9号A区9~13号厂房 建设单位:江门市蓬江区天日喷涂厂 建设内容:年加工五金制品80000m2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 建设单位:江门市蓬江区天日喷涂厂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92468536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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