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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捷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捷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捷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捷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溪香山路166号2号楼,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14°10′33.000″、北纬22°48′26.760″。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4555m2,建筑面积17904m2,主要从事塑胶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配件200吨。于2026年3月24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6】815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6年7月25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10月27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017170811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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